内容简介
在传统的公司治理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分散所有权结构下内部经理人与外部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第一类代理问题)。而近年来的学术研究结果表明,企业中普遍存在控制性股东。控制性股东的存在,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所有权分散情形下内部经理人与外部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但由于控制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目标不一致,控制性股东利用其掌握的实际控制权,可能以小股东利益为代价来获取控制权私有收益,导致了控制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第二类代理问题)。
大量研究表明,世界上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存在终极控制性股东,终极控制性股东控制作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基本特征,不仅决定了公司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配格局,而且深刻地影响着公司的财务决策行为。而金字塔股权结构,是终极控制性股东用来强化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一种常用方式。在金字塔股权结构下,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发生了分离,为控制性股东通过各种财务决策侵占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提供了便利和可能,从而加剧了终极控制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
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性股东普遍采用金字塔股权结构来分离现金流权与控制权,但以前对控制权与公司财务决策的研究很少涉及终极控制人。基于终极控制性股东视角来研究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控制权对公司财务决策的影响,是本书的主导思想,也是本书的主要研究特色。
本书将控制权的研究视角从表层控制权拓展到终极控制权,并在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控制权的股东层面、董事会层面和经营层面出发,选择了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程度、是否指定管理者、是否通过集团控制以及是否通过创始家族控制等作为终极控制权的分析维度,运用规范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我国民营金字塔股权结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具体研究了如下几个问题:民营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对筹资决策的影响;民营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对投资决策的影响以及民营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对股利决策的影响。
本书通过民营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对负债筹资、过度投资以及现金股利分配等主要财务决策的影响研究,分析了民营金字塔股权结构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安排对财务决策的影响模式,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财务决策效率的提升提供了终极控制权方面的新视角和新思路,并从终极控制权对财务决策的影响角度为控制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提供了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