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在作者撰写的第一本论著《生态伦理学》中(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作者提出了一个环境伦理学的基本框架——一个出发点,两块基石,三大规范。所谓一个出发点,即作者们究竟应当以什么东西作为根本标准去判断人类与自然交往活动的合理性,只能是人类的整体利益;所谓两块基石,一块是自然价值观,一块是自然权利观,抽掉这两块基石,环境伦理学就难以立足;所谓三大规范,合理生产、人口节育、适度消费。虽然说现实在不断变化,理论在不断发展,但是这个基本的构架应当说对于一些问题的解答仍然是具有针对性的,当然又是不完全的,需要进一步拓展扩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