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对JC 854-1999《玻璃纤维增强水泥通风管道》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JC 854-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将标准名称中的“通风管道”改为“排气管道”。
——“范围”中的“低碱度水泥”修改为“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和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
——对引用标准进行了增删。
——对“尺寸偏差”的试验方法进行了重新叙述。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 854—1999《玻璃纤维增强水泥通风管道》。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连新益建材有限公司、青岛青通排油烟管道厂、北京万正化学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成都市高翔新型建筑材料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玉忠、崔琪、刘玉兰、王瑾、焦明江、李圣勇、吕锋、曲维善、戴家军。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C 854-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