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对JC/T 567—1994《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波瓦及其脊瓦》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JC/T 567—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范围”中的“低碱度水泥”调整为“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或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
——对引用标准进行了修改,增加5项原材料的引用标准,删除1项试验方法的引用标准。
——增加了对产品的“标记”要求。
——将原标准中“4技术要求”改为“4原材料”和“5技术要求”。
——对“产品抽样方案表”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T 567—1994《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波瓦及其脊瓦》。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分会。
本标准起草人:崔玉忠、崔琪、阎忠灿。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C/T 567—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