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正是作者对上述问题认真思考后所做的努力和尝试。它以可持续发展为独特视角,较为全面、系统地审视了我国规范小矿的政策、法律法规与管理体制,对小矿法律规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较为缜密的梳理与分析,提出我国小矿的法律规制应当注重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应当把规制小矿与减贫战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村全面进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者的这一观点对我国贯彻实施十七大“惠农”、“富农”精神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作者还从法律角度对小矿进行了概念界定与法律含义分析,并提出在现行的《矿产资源法》中增设小矿专章,这对我国《矿产资源法》的修订,特别是对厘清小矿的概念和小矿的法律地位,从而依法有效规制小矿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此外,作者提出设立独立的国家小矿管理机构,实行中央、地方垂直管理;转变行政主导的强制型管理模式为服务型管理模式;加大对小矿行业协会或社团的鼓励与扶持力度,促进小矿自律管理和全社会参与规制,提高监管效率。这些具体的建议将丰富我国小矿法律规制理论的内涵,对我国进一步巩固矿产资源整合的积极成果,对小矿实施长效规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书是目前我所见到的一部比较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小矿法律规制的著述。作者外语功底扎实、深厚,多次参加世界银行举办的相关研讨会,多次在国内进行实地考察与调研,收集了大量的中外文资料,并运用灵活、新颖的定量与定性分析方法,完成了她的博士论文研究。本书就是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在小矿法律规制研究方面的不足,为我国《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具有较为突出的创新性和前瞻性。当然,本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小矿法律规制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深度与广度上尚有较大的阐述空间;此外,对我国小矿法律规制具体制度的探讨略显不足,有待作者进一步思考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