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通信产品回收处理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目前包括:
——废弃通信产品回收处理设备要求;
——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网络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终端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随着技术的发展,还将制定后续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深圳理士奥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银泰科技电源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万通普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斌、贾骏、温小平、杨宝峰、董海军、汤建皮、邹建忠、段万普、周庆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