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04年,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已进人了一个新的阶段,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劳动权和物质帮助权随之得到了强化。在被称之为“劳动立法年”的2007年,国家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于2008年施行。我国原有的劳动法律制度因为这些重要法律的出台从而体现了一种新的法制精神,由此呈现出崭新的格局。
2007年3月,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16门法学学科核心课程,在原来14门核心课程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这两门核心课程。
本书正是在此背景下,由赵美珍、骆福林、高国梁拟定编写大纲,由有关高等院校的专业教师集体协作撰写而成。在体例上按照劳动法基础理论与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与法律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监督与争议处理这三大部分分为上、中、下三篇,并在每章以关键问题开篇,体现了编著者问题教学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