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03年开始的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场“农村土地又一次深刻变革”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二是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三是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四是深化林业配套改革,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通过改革,把集体林地承包给农户经营,对林业生产资料再分配,调整农民利益格局,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林业加快发展。
200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将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并规定集体林地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满,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继续承包。根据《意见》,国家还将通过一系列与明晰产权的基础改革相配套的措施。
从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地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看,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民得到了实惠,林业得到了资源,社会得到了生态”。如何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我们经过2年多的调查和分析,积累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并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鉴于目前国内外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的情况,我们有责任将研究成果出版,以推动林业经济的发展。
本书共收录29篇论文,主要研究几个方面:一是完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政策、法规,引导森林资源资产有序流转。二是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利益机制问题探讨。三是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四是林业投融资与保险制度建设。五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社会服务化体系建设。六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