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裴洋,男,1976年出生,湖北武汉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中围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员。先后在《法学评论》、《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民商法论丛》、《武汉大学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体育科学》、《人民法院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若干。目前正主持体育法学方向的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各一项。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有以下特色:
第一,选题新颖,视角独到。体育法学范围内的研究论题相当广泛,但目前我国体育法学者的研究热点多集中于体育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少数几个领域,比如体育仲裁制度。体育法的研究广度明显不够。本书作者从反垄断法的视角出发,对体育产业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探讨,可谓独辟蹊径,不仅拓宽了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的范围,充实了我国体育法学的研究内容,有助于我国体育法学科体系的建构与完善,而且也将反垄断法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领域、新的高度。作为我国第一部从反垄断法视角研究体育产业规制问题的学术专著,作者的研究工作显然极具开拓性与创新性,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空白。
第二,观点明确,论证有力。本书所引用的法律文件、案例和各国学者观点非常详实,但作者并非一味堆砌材料而让自己的声音湮灭在材料中。作者的基本观点是非常明确的,即体育产业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但在规制的过程中必须顾及体育的特殊性。体育的特殊性是全书的核心概念,正是因为体育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才需要得到法律的特殊调整,这也恰恰是体育法学这一法学学科独立存在的基础。围绕基本观点,本书对反垄断法在职业体育联盟/协会间的竞争、赛事准入、俱乐部迁移、运动员流动、比赛电视转播权转让等体育产业运行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令人信服的。
第三,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反垄断法是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规制体育产业的首要法律手段,有关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相当丰富。我国的体育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其中蕴含的巨大潜力尚未发挥出来,但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却不少,若要加以妥善解决,则很有必要对国外的这些经验加以借鉴,改变我国体育产业中法律缺位的现状。200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并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运用反垄断法规制我国的体育产业已初步具备了可能性。然而,无论是对于各级行政与司法机关或是体育产业中的各个主体来说,如何具体运用反垄断法的原理与规则来对体育产业中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分析、如何协调体育的自治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恐怕还是相当陌生的。为此本书作者特辟一章专门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得出了颇有见地的结论,可以说非常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