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安,福建人,1929年生。厦门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知名的中国学者。主要学术兼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1993年至今),中国政府依据《华盛顿公约》于1993年、2004年两度遴选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ICSID)指派的国际仲裁员等。1950年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1957年复旦大学政治学研究生毕业。
1981-1983年应邀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并兼部分讲学。1990-1991年以“亚洲杰出学者”名义应聘担任美国俄勒冈州西北法学院客座教授暨国际法研究学术顾问。先后多次应邀赴美、欧、澳、亚各洲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讲学。在法律实务方面.陈安是兼职资深国际商务律师,跨国公司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员,国际商会(ICC)国际仲裁案件仲裁员,法国国际仲裁协会(IAI)仲裁员。
近三十年来,陈安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国际弱势群体即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立场.致力于探索和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这—新兴边缘学科。撰写和主编的主要著作有《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刍言》等40种,合计约2000余万字。另在国内外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数十篇高质量的专题论文,其中多篇论文被转载、转译。二十余年来其学术论著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等奖11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7项。多种著作被指定为全国性高校本科生、研究生法学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报刊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刊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后多次报道他的学术观点和有关事迹。美国、英国多种《国际名人录》均列有陈安的个人小传。
内容简介
本书是我国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陈安教授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基本国策三十年来,潜心研究国际经济法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的主要成果的积累和汇总。全书共约310万字,分列五卷八编,即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一),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二),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涉台经济法,国际法教育,英文版国际经济法论文,有关本书作者论著和学术观点的报道、评论和函件等。全书各篇专论均立足于中国国情,从当代国际社会弱势群体即第三世界的视角,探讨和论证当代国际经济法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以及热点难点实践问题。作者致力于实行“拿来主义”和“消化主义”相结合,在积极学习和引进西方有关国际经济法学新鲜知识的基础上,站在中国和国际弱势群体即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立场,认真加以咀嚼消化,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逐步创立起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努力为国际社会弱势群体“依法仗义执言”,为维护其应有平等权益而锻造和提供必备的法学理论武器。作者认为:完成此等大业,需要几代中国学人的持续刻苦钻研和共同奋力开拓。这是贯串本书始终的学术理念和学术追求,也是本书的基本学术主张和论述主线。学界评议认为,本书凝聚了作者三十年来潜心研究国际经济法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的心得体会,乃是构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奠基之作和扛鼎之作,堪称“—剑淬砺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