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赵万一,男,1963年生,山东巨野人。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公司法、证券法、竞争法。独立完成的专著有:《证券法的理论与实务》、《中国竞争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商法基本问题研究》、《民法的伦理分析》。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约80篇。
内容简介
审判是当事人对既存的或既已发生的社会关系发生争议以后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对争议事实做出的判断和处理,也是现代各国解决社会纠纷的主要方法。审判行为既是将死的法律进行激活的行为,也是既已制定的法律发挥其应有价值的主要方式。审判行为的做出过程既是对既发纠纷所进行的事实回复和逻辑推演过程,也是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复制过程。从理论上说,应然的审判行为除了要最大限度的符合法律条文所表现出来的含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体现立法的宗旨和精神,实现法律的价值导引功能。在这种意义上说审判理念和审判思维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审判质量的好坏不但影响到社会对法律的信任程度,而且也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要求审判人员不但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条文的含义,更应当在科学的审判理念指导下做出符合社会要求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