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张旭,唐代书法家。字伯高,吴郡(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官至金吾长史。楷法精深。尤擅狂草书,逆笔涩势,连绵回绕,体态奇峭狂放,是王羲之之后又一新风格,有“草圣”之誉。南宋陈思《书小史》载:“自言我见公主,担夫争道而得其意,又观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张氏生性嗜酒,往往大醉后呼叫奔走,然后挥笔写狂草,故人称“张颠”。《唐书本传》称他: “后人论书,欧、虞、褚、陆皆有异论,至旭无非短者。文宗时诏以李白歌诗,裴雯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他所创的狂草对后世影响巨大。传世的墨迹有《古诗四帖》卷,法帖有《肚痛帖》及本书所刊的《断干文》等,余者草书不复多见。
《断千文》另有原石今藏西安碑林,名为《狂草干字文残石》,此帖选自宋拓本,内容是书写《干字文》。篇前残去较多,中间也时有残句,后残文也不少,但《断干文》为后世书家所重视,以从书学上升到书道的研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