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为GB 7000((灯具》的第2-2部分,GB 7000系列标准现有22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 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 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2008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
GB 7000.4—2007灯具第2-10部分:特殊要求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 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
GB 7000.6—2008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GB 7000.7—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9—2008灯具第2-20部分:特殊要求灯串
GB 7000.1 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8—2003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 7000.19—2005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GB 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2008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 7000.204--2008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7--2008灯具第2—7部分:特殊要求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
GB 7000.208--2008灯具第2-8部分:特殊要求手提灯
GB 7000.211—2008灯具第2—11部分:特殊要求水族箱灯具
GB 7000.212--2008灯具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GB 7000.213--2008灯具第2—13部分:特殊要求地面嵌入式灯具
GB 7000.217—2008灯具第2—17部分:特殊要求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GB 7000.218--2008灯具第2—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GB 7000.219--2008灯具第2一l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
GB 7000.225--2008灯具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598-2-2:1997《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IEC 60598-2-2:1997是将国际电工委员会出版的该标准的第2版IEC 60598-2-2:1996与其第1号修改件Amend l(1997)压缩后于l997年9月出版的,作为该标准的第2.1版。
本部分应与GB 7000.1一起使用。
本部分与IEC 60598—2—2:1997的差异为:做了编辑性修改,将IEC标准范围中对适用光源的规定改为“电光源”。
本部分代替GB 7000.12—1999。
本部分与GB 7000.10一1999的主要差异包括:
——引用标准GB 7000.1—1996改为GB 7000.1;
——“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标准名称“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标准号由GB 7000.12改为GB 7000.202:
——“介电强度”改为“电气强度”;
——“制造厂”改为“制造商”。
本部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超中、於立成、施晓红、王寅、熊飞。
本部分的第1版(GB 9472)于1988年6月首次发布,第2版于1999年发布,本版是第2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