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N采用IEC 60598—2—1:1979《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和1987年第1号修改件。
本部分与IEC 60598—2—1:1979+A1:1987的主要差异为:做了编辑性修改,将IEC标准范围中对适用光源的规定改为“电光源”。
本部分代替GB 7000.10—1999。
本部分与GB 7000.10—1999的主要差异包括:
——引用标准GB 7000.1—1996改为GB 7000.1;
——“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标准名称改为“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标准号由GB 7000.10改为GB 7000.201;
——“介电强度”改为“电气强度”;
——“耐电痕”改为“耐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