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的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SOLAS公约(1974)、国际救生设备(LSA)规则、海安会决议MSC.81(70)救生设备试验及后续修正案的要求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代替GB 3107.1—1991《船用烟火信号通用技术条件》、GB 3107.2—1991《船用红光降落伞信号》、GB 3107.8—1991《船用橙色烟雾信号》、GB 3107.9~1991《船用手持红光火焰信号》和GB 4543—1991《救生圈用橙色烟雾信号》。
本标准与GB 3107。1—1991、GB 3107.2—1991、GB 3107.8—1991、GB 3107.9—1991和GB 4543—1991相比,主要有下列变化:
——将GB 3107.1、GB 3107.2、GB 3107.8、GB 3107.9、GB 4543整合为1个标准,取消了红星火箭信号、白光信号和声响型烟火信号的有关内容;
——增加了产品分类与标记;
——将要求分为通用要求与性能和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手持式火焰信号及漂浮烟雾信号三类产品的具体技术要求;
——补充了各类要求的试验方法;
——修订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