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4387——19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和GB 6389——1997《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本标准与GB 4387—1994和GB 6389——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有关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厂内铁路运输、厂内道路运输的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设计生产单位的资质及出具合格证的要求;
——增加了对有害物料及超限货物的运输的相应安全规定;
——增加了厂内铁路、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修改了在区间、站内通信、信号架空线弛度最低点至地面、轨面的距离;
——增加了铁路信号、通信光(缆)埋设铺设地点设置警示保护标志的条款;
——删除了新建厂的铁路线路与道路交叉点应设置立体交叉的部分条款;
——增加了对跨越道路上空的建(构)筑物设置限高标志及限高设施的要求;
——修改了限于厂内行驶车辆的号牌和行驶证发放的管理部门;
——增加了对厂内道路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要求;
——修改了对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要求;
——增加了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
——修改了GB 6389中道口分级的有关规定;
——增加了铁路道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
——增加了道口房内通讯设施的配备规定;
——修改了GB 6389中道口信号设施中有关栏木的要求;
——修改了GB 6389中列车接近道口电动或人工栏木落下后,有关音响信号的规定;
——删除了GB 6389中“道口信号机光源中采用的12 V 15 W双丝灯泡”,增加了“有条件时可采用LED发光二极管”;
——修改了GB 6389中当利用现有轨道电路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微机连锁系统实行集中控制以满足道口自动信号的条款,将“采用微机连锁系统实行集中控制”修改为“增设其他点式传感装置”;
——修改了GB 6389中有关铁路道口标志的规定,将铁路道口标志分为有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和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
——修改了GB 6389中道口标志中停车嘹望让行标志的内容;
——增加了铁路道口标志均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标志面的要求;
——删除了GB 6389中“道口护桩可用木材制作”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