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12903—1991《劳动防护用品术语》。
本标准与GB/T 12903--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耳塞、耳罩、插入损失的定义,增加了“可丢弃耳塞”、“预成型耳塞”、“衬垫”等耳部防护装备术语;
——修改防酸碱手套定义为“防御手部免受酸碱伤害的防护用品”。增加了“劳动防护手套”、“袖套”、“防微生物手套”等手部防护装备术语;
——修改安全带的定义为“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或发生坠落后将作业人员安全悬挂的防护装备。注:一般由系带、连接器、安全绳、缓冲器等组成。将“悬挂作业安全带”改为“坠落悬挂安全带”。
——修改自锁钩为自锁器,删除攀登挂钩概念,增加“缓冲器的长度”、“坠落距离”、“安全空间”等坠落防护装备术语;
——修改防尘服为防静电服和无尘服;
——增加了“帽壳”、“帽沿”、“水平间距”等头部防护装备术语;
——增加了“正压式呼吸器”、“负压式呼吸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等呼吸防护装备术语;
——增加了“眼镜”、“滤光片”、“防护面罩”,在性能术语中增加“顶焦距”、“棱镜度”、“光透射”等眼面部防护装备术语;
——增加了“护腿”、“安全鞋”、_保护包头”等足部防护装备术语;
——增加了“洁肤型护肤剂”、“趋避型护肤剂”、“有效组分”等劳动护肤用品术语;
——增加了逃生防护装备术语。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总后军需装备研究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文芬、周宏、傅雅惠、卢伟、赵阳、许超、罗穆夏、刘兰英、张明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2903-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