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杨立新,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和通化师范学院兼职或者客座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从1975年起从事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法学研究、教学工作,先后担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80年开始进行法学研究并发表学术作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出版论著50余部,发表论文400余篇;代表作为《人身权法论》、《侵权法论》、《物权法》、《债法总则研究》、《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八卷本)等。多次到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早稻田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大学等著名学府访问讲学。
内容简介
本教材是“民法精品系列教材”的一部,由杨立新独自撰写。本教材在总结国内债法总则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国内外债法总则研究的最新成果,紧密结合我国债法总则司法实践及教学经验,全面构建债法总则的理论体系,富有创建性地提出了我国债法总则的基本结构是由债与债法、债的发生、债的流转和债的保障四个部分构成。在具体内容上,本书按照上述结构分为四编,对债法总则的全部内容进行全面阐释,重点说明债的请求权,债的发生原因中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债的流转中债的标的、债的种类、债的转移、债的变更和消灭,以及债的保障中的债的担保、保全和违反债的责任。全书构思新颖,结构完整,逻辑严密,语言简洁、朴实、流畅,作者把债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及规则与司法实践及纠纷处理紧密结合起来,既有对债法总则基本知识点的详细闸释,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说明的基础,特别适合法律院系的教学需要。作者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债法总则理论修养,提出了很多新颖的学术观点和具有实用价值的适用规则,对理论研究具有借鉴意义,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本教材既适合作法律院系本科生、研究生的教材,也适合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作为办案指导教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