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诚,男,1962年出生。山东诸城人。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2004年获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十周年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2004年参与《上海市实施人才战略立法研究》,为研究报告主要执笔人之一;2005年参与国务院法制办课题《劳动合同法草案研究》,负责《劳动合同法的框架结构研究》分课题。发表论文《论妨碍工会诉讼权利实现的问题及其对策》《社会理性与社会保障法》《各种模式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异同及其原因分析》《论产权、产权法与财产法的体系》《平衡论解构》《德国法院体系探析》《部门法理论批判》《论辩证逻辑》等50余篇。
内容简介
本书从基本理论研究、制度比较与评价、以及制度设计三个方面对社会保障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基本理论方面,通过对社会保障法的起源和演变的历史考察,分析了社会保障法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必然性;通过对有关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和理论的分析以及人性的研究,提出了社会理性理论;通过对人权概念的分析,将人权划分为积极人权和消极人权;通过对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法现有概念的分析评价,重新定义了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制度比较与评价方面,对六种模式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了评价,并对不同模式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异同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对我国改革前后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对改革的必要性和失误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制度设计方面,提出了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任务、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应遵循的原则、以及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应选择的模式。
本书读者对象主要是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工作者,也可以作为大学相关专业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的教学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