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黄芬,1979年生,湖北鄂州人。200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获得武汉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获得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在《法学》、《河北法学》《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内容简介
本书研究的职务侵权赔偿责任,是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侵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目前我国调整职务侵权赔偿责任的规范主要是《民法通则》第121条与《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在一些方面改变了《民法通则》的规定,这使得《国家赔偿法》与《民法通则》第121条的关系成为学术界与司法界争论的焦点,诸如特别法与一般法关系、排斥关系、竞合关系、并合关系等观点相继抛出,这些观点是否揭示出两者关系的实质,需要研究。现阶段我国正在着手制定“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中是否应当规定职务侵权责任?如何处理侵权责任法与
《国家赔偿法》的关系,都是值得探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