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的第三篇(第10章~第13章)是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60825—1:1993《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第一版和l997年9月的第1次修改单。
本标准是修订原国标GB 7247--1995《激光产品的辐射安全、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idt IEC60825—1984和1990年8月的第1次修改单)。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 7247—1995。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秀荣、张越、张桂素、徐大刚。
本标准于1987年首次发布,1995年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