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培峰,陕西横山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副教授。199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1996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硕士毕业,2003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学位。曾为基层法院法官、地方高校教师,2003~2006年在清华大学NGO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为人权理论、非政府组织立法与管理。主要研究成果有:《社团的管理与放任》(《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文化、权力网络中权利诉求的表达与实践》(《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几个问题》(《学海》2005年第5期)等,并有论著、译著出版。
内容简介
结社立会古已有之,文人相聚以诗,志士相会以义,扶危救困,道义相续;血缘、地缘、业缘组织,因缘而起,缘尽而散。近代以降,社会分化,市场:国家渐次扩张,人非组织无以规避市场风险,无以对抗公权恣意,传统解体,斯文既丧,国家非组织化无以整合社会,公民非组织无以有序表达。结社在此巨变中实现了由自愿结社向自由结社的转换,成为捍卫民主与人权之重器。本书系统研究结社自由之理念、制度演进之逻辑、限度与限制问题。指出多元的、多样性社团既根植于人之基本需求,又回应社会结构之变迁。结社自由对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社会民主,促进人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现代社会既要善待结社问题,又要慎待结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