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我们生活在一个发展不平衡的世界,蓬勃兴起的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化,使这种不平衡日益加剧,并加速了知识产权在全球的扩张。从理论上讲,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都有着与生俱来不断扩张的趋向,而发达国家和跨国企业的极力推动,又使知识产权的扩张愈演愈烈。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理所当然地面临着严峻挑战。立法难以回避的事实。近20年来,知识产权几次立法高潮都与外交斗争密切相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提高,一方面是国内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外力影响的结果,这使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在某些方面超前于相对滞后的社会发展现状。
在这本书中,作者首次从生产力、经济体制、法律构筑、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系统论述了不断扩张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是怎样超越中国社会现实的,指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几百年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建立在成熟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并一直由发达国家主导,主要反映了发达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利益,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两难选择。为此,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提出应对举措。
理论上,作者从法理学的角度对洛克的劳动财产权理论进行了评析,指出其循环论证及先验唯心主义的错误,认为洛克的最大贡献是提供了通过“劳动”理解知识产权的途径。但是,洛克的理论缺失也是明显的。只要我们从现实的人及人的劳动和需要.出发,来分析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权利就可以看到,人的基本生存状态一需要—一利益—一权利构成了一个因果链条,知识产权不是先验存在的自然权利,而是利益考量与设计、利益斗争与妥协的结果。因此,对知识产权也就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先验的保护模式,应当反对知识产权全球保护主义,允许不同国家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决定其保护方式和水平,避免简单地以发达国家的保护标准裁剪本国现实。
作者对知识产权合理性与公益性的关系进行了法理学思考,从“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两个方面,论述了知识产权的合理性在于促进人类科技文化事业的持续进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公共福利水平的提高。
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具有新的时代特点,它不仅涉及一国之内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正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越出国界,涉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不仅是保护权利人利益的武器,也是谋求国家强盛、维护民族利益的途径。因此,不能过于强调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而要看到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性。
实践上,作者提出实施积极防御的知识产权战略,认为我国需将知识产权问题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寻求一条积极稳妥而非激进的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总体上应采取“低标准”。这里“低标准”的含义,是指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这种战略可以称为防御型战略,是由中国当前的总体国家战略及综合国力所决定的。但这种防御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要更加主动地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在对我们有利的领域、有利的时机,提出反映我国利益的知识产权政策,避免陷于被动应付的老路.
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需要解决的,主要已不是立法问题而是执法问题,在立法上不宜提高保护标准,在执法上则需加大保护力度,把已有规定的、最基本的事情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