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 19506-2004《原产地域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
本标准与GB 19506-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
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完善了产品分类;
——增加了二氧化硫指标和铜的限量指标;
——依据GB 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加并完善了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省参茸办公室、吉林人参研究院、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农业部参茸质检中心、吉林省卫生防疫站、吉林省药检所、吉林省商检局、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吉林省集安市新开河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抚松县人参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家、曹志强、仲伟同、王秀全、李月茹、武伦鹏、杨文志、李青、秦桂莲、王明泰、王英平、李学军、侯玉兵。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506-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