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7717:1985《飞机——四轮驱动牵引车——设计性能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等同翻译ISO 7717:1985。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d)将国际标准中的“3.10示例”作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