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代替GB 17567 1998《核设施的钢铁和铝再循环再利用的清洁解控水平》。
本标准与GB 17567 1998相比,主要改变如下:
——增加了关于镍和铜再循环再利用的清洁解控水平;
——对原标准中钢铁中6种核素(63Ni,90Sr,99Tc,239Pu,241Pu,241Am),铝中3种核素(239Pu,2411Pu,241Am)的再循环再利用清洁解控水平作了修订;
——对某些通用名词术语按GB 18871—2002作了修订;
——删除原4.3.2的“不得用作医用”的内容;
——增加了进出口物料经熔炼后再利用一条。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群星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益华、王锐兵、李夏、冷瑞平、崔宪。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7567—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