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周执前,男,1966年9月生,湖南湘乡人。1988年于湖南师范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97年于湘潭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于四川大学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曾于1988年至1994年在西藏林芝地区波密县中学任教。现为长沙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法制史、中国城市史的研究工作。发表《中国古代城市管理法律初探》、《中国古代城市法》、《从康有为到梁启超:中国近代权利观的产生与变异》等论文20多篇。
内容简介
城市史是世界历史的一个分支,城市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以文明发展为线索,勾勒出城市萌生、发展与逐渐成熟的进程,并揭示出这一进程即人类社会架构作为一个整体的运动与变迁的规律性与阶段性。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在人类还处于野蛮时代的时候,是没有城市的。正是随着人类从蒙昧、野蛮时代走向文明时代,通过各种物质创造活动和社会交往活动,城市才开始逐渐产生。在距今一万年至七八千年前,人类在农业、新石器、陶器等方面所进行的三大技术创新,奠定了人类文明起源的物质基础。在距今七八千年至五千年前,三大文明要素——铜器、城市、文字进入生成期。铜器是人类在经济基础上的首要文明要素,城市是人类在社会交往上的首要文明要素,文字是人类在精神文化上的首要文明要素。三大文明要素的生成和成熟,标志着人类社会进人文明时代。城市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有机体,它的出现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远在城市出现之前,原始社会居民聚居点就孕育了早期城市的雏形。由于社会分工及早期商品交换的出现,加之部落群体、阶级之间斗争的需要,“城”与“市”得以产生。尽管二者最初有着较大区别,但随着社会发展,“城”与“市”的职能相互交叉,“市”连着“城”、“城”倚着“市”的格局逐渐形成。而城市既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也是人类文明的载体。马克思曾指出:城市的出现,“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全部文明的历史并一直延续到现在。”研究城市史也就是研究文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