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11890—2:2006《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英文版)。
本标准等同翻译ISO 11890-2:2006。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编辑性修改内容如下:
——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对ISO 11890—2:2006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用我国标准代替对
应的国际标准,未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直接引用国际标准;
——删除国际标准名称中的“第二部分”;
——由于目前国内测定涂料中水分含量大多数采用气相色谱法,因此在9.2中增加了注3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昆山世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军宏、黄宁、杜长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