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水利部《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通知》(水规计[2007]411号),在《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暂行规定》(水保[2000]187号)试行的基础上,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11章33节103条和4个附录,对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深度、章节安排及主要技术内容作了规定,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综合说明、项目背景及设计依据、基本情况、工程总体布置、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概算和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等11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