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星,北京人。曾为解放军侦察兵,后为建筑设计描图员。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美国法学院作过访问学者。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版法学著作多部,发表论文若干,并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文汇报》等报刊辟有法学随笔专栏。
内容简介
毋庸置疑,法律,在现代生活中对于人们颇为重要。如果想使实施的社会行为具有意义,即实现自己预设的目的,那知,便应知道有关的“法律”,该“法律”的效力,以及在何时何种权威机关会依据该“法律”施加具体的物化影响。而要明晰并解决这些具体问题,显然,便应知道法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