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修改采用ASTM D5797:2007《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用甲醇燃料(M70~M85)标准规范》(英文版),本标准与ASTM D5797:2007章条对照参见附录D。
本标准与ASTM D5797:2007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本标准在采用ASTM D5797:2007引用标准时,已有国家标准、石化行业标准的,采用我国相应的国家标准或石化行业标准;对我国无相应标准的,仍采用ASTM D5797:2007的引用标准;
——指定仲裁试验方法;
——取消按地理位置分布和环境温度范围规定的甲醇燃料(M70~M85)的级别,只设一种车用甲醇汽油(M85);
——修改原标准中外观指标,将原标准中的清亮透明液体修改为橘红色透明液体,并对橘红色的形成予以规定;
——将原标准中甲醇燃料(M85)的蒸气压限值修改为“11月1日至4月30日不大于78 kPa,5月1日至10月31日不大于68 kPa”;
——将原标准中甲醇燃料(M85)的硫含量指标限值由原来的“不大于160 mg/kg”修改为“不大于80 mg/kg”;取消了原标准中硫含量测试方法ASTM D1266《石油产品中硫的测定方法(燃灯法)》;
——取消原标准中磷含量的指标,增加钠含量指标及其测定方法;
——增加铅含量、水含量的测定方法,将铅含量指标限值由原来的“不大于2.6 mg/1”修改为“不大于2.5 mg/1”;取消了原标准中蒸气压的测定方法;
——增加锰含量限值为不大于2.9 mg/1;
——增加表注:“应加入有效的金属腐蚀抑制剂和有效的符合GB 19592的车用汽油清净剂”和“不得人为加入对车辆可靠性和后处理系统有害的含卤化物的添加剂及含铁、含铅和含磷的添加剂”;
——增加“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全”等章节;
——将原标准中的附录A1和附录A2修改为本标准的规范性附录A和附录B;增加规范性附录C和资料性附录D;
——取消关键词一章和附录A3、附录X1、附录X2。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0)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0/SC 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深圳市超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焦化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山西佳新能源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雄韬伟业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延长中立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江苏南大高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世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兰志波、杨友文、齐洪元、李瑞波、谢振华、石磊、唐琛、刘芳华、宋金环、王建忠。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