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这门课的目的是为学习法学与经济学的同学,打下经济学基础,同时也为学习法学的学生,提供与公司和政府客户打交道时,所需要的基本经济学知识。公司与客户签合同,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商业目标。如果公司的法律顾问能够理解合同背后的基本原理和目的,则可以把公司在合同中想达到的目的和法律文件更有效地结合起来。在民事侵权行为中,存在有关经济赔偿、陈述和专家证人交叉询问等问题。从广义上讲,政府管理是为了达到某些社会目标,这其中通常也包含着成本和收益的权衡问题。总之,在与客户打交道时,律师熟悉与法律问题相关的经济学知识,更有助于他们获得成功。
这门课的学习目的很简单:理解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来龙去脉,学习市场均衡在经济学中的含义,能够理解并描述干预自由贸易的社会成本。其中有两个方面非常重要,一是均衡的概念,二是利润在指导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作用。
资源趋于流入有利可图的部门,这是我们这门课的重点。企业受利润驱动,资本和其他资源就会自由流动,从而保证企业生产出最受消费者认可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将会看到,在特定条件下得到的结果可能是不正当的。例如,在对方的胁迫下签订合同。如果双方履行这类合同,那社会无疑会产生大量的浪费。同样,在专利法领域,如果允许发明者拥有其发明的所有收益,那么创新带来的价值就几乎不存在了。这多少有悖于我们的直觉。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在订立合同时,我们有必要思考一下最优回报结构的问题。
在本书中,我们要花大量的时间研究许多实例。由于这些例子存在于非理想市场条件中,所以不会产生最优的经济结果。市场不完全,是我们需要律师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我们将会学习,市场处于垄断情况下产生的一些问题。企业将价格提高到竞争性水平之上,并以此赚得超额利润时,我们要分析这么做给社会带来的损害。在美国,反托拉斯法的执行和公司的辩护,需要大量的律师参与相关工作,理解这一类问题,对有志于研究此领域的学生而言,是非常有用的。另外,我们还要利用大量的篇幅,来讨论不完全信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