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阮堂辉,男,1971年11月生,安徽合肥人,1999年和2006年分别从中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分别获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任职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研究和教学。学习和工作期间,在《武汉大学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近二十篇,其中有的文章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两项,厅级项目若干。
内容简介
现代司法业已脱离原始的“神明裁判”制度(ordeal),转向“证据裁判主义”(evidentialism),事实判定者(即职业法官或陪审员)在判定案件事实时,突破了“神明”桎栲,从而转向依赖证据。证据的多寡与质量直接决定着事实判定与案件诉讼的成败。在案件诉讼证据体系中,间接证据则构成了这座“冰山”的大部或全部。间接证据是必须经过特殊推论(inference)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推论的特性恰恰成为其判定案件事实的致命弱点,推论环节降低了事实判定的盖然性程度。但现代自由心证制度却为间接证据构成完备“证据锁链”提供了制度基础,只有间接证据,案件事实是同样可以得到成功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