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和建设部勘察设计司(99)建设技字第4号文件《关于成立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编写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写工作组的通知》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餐有关的标准,充分征求意见,集各地之长,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以功能需求力出发点,作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和符号、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住宅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