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的新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新期待。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浙江省实施的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之一——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遵循宪法基本原则,着重对公民人身财产权益保障,社会权益保障,经济生活权益保障,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和救济权益保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率先迈向全面小康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