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作富,男,1928年生,河北唐山市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名誉教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客座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顾问、《检察实践》杂志学术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顾问等多项职务。出版个人专著2部,其中《中国刑法研究》一书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主编、参编《刑法各论》、《刑法学》、《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下卷)等约6(啷,发表文章80余篇。
内容简介
本书的编写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因此,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力图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1.实
所谓实,就是要求作者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目的,重点研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此,在编写体例外上不苛求体系的完整,对一些司法实践中运用较少的或者存在问题不多的罪名,未予论及;对司法操作无关或意义不大的方面,如犯罪客体等问题,不予提及,或者一笔带过;之所以如此,其目的就在于集中篇幅,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详尽的分析论证,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2.新
所谓新,就是要求作者反映的问题新,采取的论证方式新,使用的研究成果新,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以期对原来没有取得共识的传统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对新的出版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研究。
3.深
所谓深,就是要求作者对研究的问题,不能满足于仅仅提出观点或者进行浅尝辄止的分析,而是应当进行深入心头详尽的论证,办求将问题讲深、讲透,以理服人。
4.准
所谓准,就是要求作者所持观点于法、于理有据,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司法实践基础,以免误导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