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剑文,男。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财税法论丛》主编、《月旦财经法杂志》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总主编、“财税法学研究文丛”总主编,创建中国财税法网(www.eftl.cn)。研究领域:财税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代表性的学术著作有:《走向财税法治——信念与追求》(独著)、《财税法专题研究》(独著)、《国际所得税法研究》(独著)、《税法基础理论》(合著)、《WTO体制下的税收政策合法化问题研究》(主编)、《民主视野下的财政法治》(主编)、《私有财产法律保护》(主编)、《知识经济与法律变革》(主编)、《Trips框架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主编)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三十余项国家级和部级课题。
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内容简介
研习财政法需要掌握大量的信息,因此,财政法学不能满足于书斋里的学问,而应该将视野投向广阔的实践,通过实地调查获取丰富的第一手资料。需要通过调查掌握的信息大致有:第一,财政制度运行的现状、效果和问题。这些信息虽然不影响对行为的合法性判断,但对于及时修改法律或更正解释立场,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二,现实中各地推行的财政改革是如何运作的,它们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是否存在合法性瑕疵。第三,对于财政法未来的走向,不同阶层的人有何种不同的认识,共识是否可能达成,分歧的焦点在什么地方,等等。
以上这些信息也许还有其他渠道可以获得。毕竟,网络、报刊、电话等现代技术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信息便利。但是,等待其他人发现新闻本身需要时间,更何况每个人关心的视角不一样,对题材所做的裁剪也不一样,其提供的信息不一定完整全面,不一定能满足自己的学习需要。从这个角度而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确有必要。当然,调查研究本身也要注意方法。无论是采用问卷调查法还是访谈法,受访目标的选择、资料的分析、结论的得出等,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否则,功夫虽然足额付出了,未必有等比例的收获。
以往财税法学方面的专著和教材都是以税法为主要研究对象,本书则是我国第一部以财政法为研究对象的专著性教材。本书既可以作为本科生教材,又可以作为研究生读物。和以往大部分的法学教材不一样,本书不希望采用刻板的说教形式,强迫读者接受我们的立场和观点。相反,我们更愿意将问题摆出来,引导读者自己去探索和思考。我们不求一定要有标准答案。事实上,社会问题本身就没有标准答案。当我们将思维过程呈现出来后,如果能够引起读者的深切共鸣,这当然是我们的最大乐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不要紧。任何批评意见或者反对声音,同样也是推动学科前进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