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部分的5.1.2、5.2.2、5.3.1.2、5.3.2.1、5.5、5.7、6.1.2、6.1.3、6.2.2.2、.2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 24512《核电站用无缝钢管》的预计结构及名称如下:
——第1部分:碳素钢无缝钢管;
——第2部分:合金钢无缝钢管;
——第3部分:不锈钢无缝钢管。 本部分为GB 24512《核电站用元缝钢管》的第2部分。本部分参照EN 10216—2:2002《压力用途的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规定高温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钢管》及《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第Ⅱ卷A篇铁基材料》2007版中的SA-213M《锅炉、过热器和换热器用铁素体和奥氏体合金钢无缝钢管规范》和SA-335M《高温用铁素体合金钢无缝钢管规范》制定。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东管电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元蓉、成海涛、晏如、黄颖、赵彦芬、李奇、董莉、薛飞、吴洪、刘刚、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