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有一个案例给我带来一种启示:我们需要的不是多么好的广告或是营销,而是达成消费者认知和消费的结果。
这个案例是这样的:
有两个人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寻找能够投放广告的位置。但是他们发现了一个问题:不像世界其他国家的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几乎没有几个标志性建筑。事实上,这个有着300万人口,面积有77平立英里的城市只有一个标志性建筑。
这两个年轻人开始时非常的发愁,后来他们有了一个主意。他们没有制定广告计划,相反的,他们建议客户造一座可以速成的标志性建筑。那家地产商经营的写字楼、公寓、商店、饭店和一家旅馆——但这些地产都不是在城市的繁华地段,而是在不容易到的河滩偏远地区。因此这两个年轻人说服了地产商造一座步行桥,使行人可以更容易到这一区域。
这样,一座跨过水面的桥就形成了一个创意广告资源。
没有标志性建筑,很多人也许就认为这里不适合投放户外广告,但是富有创造力的人则会说,太好了,我们可以建造一个标志性建筑,以此来吸引眼球。
标志性建筑=广告。
至少它可以发挥广告的作用。
相比之下,我们很多企业犯下了为了广告而广告的错误,至于能够带来什么好处,他们没有预见力,这样,很多丧失创意的广告就大规模诞生,很多有创意但没有销售目的的广告也不断出炉。这是经营者的无能还是策划界的悲哀?残酷的现实就是答案。
创意重要,围绕销售目的的创意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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