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在写作中极具私人化的作家、在授课中又极具公共性的新闻学教授,她的识见与观察,都向我们证明:这个对药物有着执著依赖的人,却以自虐的方式将自己放逐美国,在忍受心灵的孤独和身体的疼痛之时,边走边哭、边哭边写,让我们的书架上有了一本与众不同的、如何更经济有效地浪迹天涯的趣味读本.这是一个自我放逐者的野性叙述。我们在文字中追随她散漫的游荡和细心的观察,你就是打着领带在会议室偷偷读上两三页,也会有绝对的放松甚至有片刻的狂野。这些文字散发着致命诱拐,令人欲罢不能地希望立即订一张机票腾空而起,步她的后尘,透过那些煽动性的段落,寻找太平洋彼岸那些清新的笑容、遥远的面孔,在那个大国里的细小卑微的事件中,做一个见证者。这个怀揣药丸、头插鲜花、身穿旗袍,像野马一样在异国他乡狂奔的女子--当然这只是一种隐喻--有野马一样的性情却无钢铁般的意志。她那孱弱的身体与脆弱的灵魂,常常让她面对异乡的繁花,像林黛玉那样哭泣。这样一个神经质的女人居然能够走遍美国,我想,那是因为她具有超凡的想象力,借中国的月色壮胆,在别人的星空下把自己想象成印第安女人、西部牛仔、沙漠中的匪徒、以及所有乌合之众当中那个一呼百应的妖艳女人。这个在美国男孩眼里只有21岁的女子,当她穿着绣花鞋像牛马一样奔走时,她的举止做派跟她的文字一样风情,足以让任何一个山姆大叔目光炯炯,心动发飙--中国的月色照亮了美国大地,就让这个在路上边哭边走的女人,一路绚丽地招摇而去,泪水肥沃了帝国主义的版图。美国的摩门青年在25岁之前,必须自己凑足路费去世界各地传道解惑,为人民服务。而她在与摩门青年相遇之前,在尚未知晓摩门人有着这种无私的"国际主义"精神之前,她的行为方式竟然与他们一拍即合:自己凑足路费,飞越万水千山,为的是将他国的文化精神带回自己的讲台.对于她来说,生活在别处,他乡即天堂,不管这天堂让她多么疲惫。所以她心甘情愿在青年旅馆为别人的失恋故事而伤感,在阿拉伯人的婚礼上胃痛,在芝加哥的大风中与萍水相逢的人告别,唱李白的"不及汪伦送我情"。红尘最终是怀揣药丸返身而回,离开了美国;仍然是骑着中国的月色,离开了那个人间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