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许多自由,大部分时候正是借助于我们自己而被剥夺的。
这是我阅读《自由选择》后得出的一个初步结论。
关于自由,我在阅读阿马蒂亚•森的大作《以自由看待发展》的过程中,就一直想写点儿评论,但总觉得自己理解得不够,生怕唐突了这两个字。
简言之,米尔顿•弗里德曼和罗斯•弗里德曼一方面继承了亚当•斯密的经济学传统,另一方面继承了“独立宣言”的政治理念,并结合美国的实际对自由进行了较为具体的阐释。其中关于市场与政府作用之分野、有限政府、通货膨胀的来源与治理等的论述,都相当精彩。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可以作为斯密传统的一个有力证据,载入人类经济发展史册。正是由于压抑良久的自利天性得到了较大程度的释放,中国经济才得以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才得以较快改善。
然而,回顾30年来的发展,我们却不敢轻言大功告成。特别是考虑到制度建设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时,我们总是无法高兴起来。
不过,某些关键制度之创设,却难以在经济发展顺风顺水之际完成。这一点,正如个人发展,在一帆风顺之际,大部分人不会花功夫去提高自己,非要等到四处碰壁,才肯痛下决心去打好基础。
闲话少说,回到自由的话题上来。在阅读《以自由看待发展》的过程中,我大体上把自由划分了四个层次:天赋自由、法定自由、被非法剥夺后的自由、实际享有的 自由。所谓天赋自由,大体上是指人生而应有的那种自由,也即自然法赋予我们的那种自由;所谓法定自由,是指为法律(成文法与习惯法)所保障的自由;所谓被 非法剥夺后的自由,是指被政府部门、利益集团超越于法律的行为所剥夺后剩下来的自由;所谓实际享有的自由,是指我们真正有能力享受到的自由,这种能力,是 指因出生、教育、阅历等不同而形成的享有自由的不同能力,也就是阿马蒂亚•森所说的“人们去做他们有理由珍视的事情的可行能力”。
米尔顿•弗里德曼担心的是对自由的非法剥夺,而这种非法剥夺,大部分时候正是由公众对强大政府的期待引发的。他说,“他们忘记了一个强大政府会给自由带来 威胁。相反,人们总惦记着一个强大的政府带来的种种好处;他们认为,只要政府权力掌握在'好人和能人'手中,政府便可以大有作为。”这一点,正是我在本文 开头时所说的那句话的另一种表述。
想一想吧,天真的人们。我们渴望拥有宽大的住房,便抱怨政府不能为我们提供足够的住房;我们渴望拥有良好的教育,便抱怨政府不能为我们建设足够的学校;我们渴望拥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便抱怨政府不能为我们提供足够的安全阀。我们缺什么,便抱怨政府不能提供什么。
政府说,你要住房,我便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划拨大量资源给它;政府说,你要好的教育,我便加强教育部门,划拨大量资源给它;政府说,你要好的社会保障,我便加强社会保障部门,划拨大量资源给它;政府说,你要好的环境,我便加强环境保护部门,划拨大量资源给它……
结果怎样?一方面,政府部门拥有越来越大的权力,有些权力甚至突破了宪法规定的范畴;另一方面,政府收走了大量的税,可供我们自由支配的财力明显地减少了。
可是,我们渴望解决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我们于是继续抱怨,政府于是继续扩长,更多的资源被政府占用,更多的管制施加于我们的头上。我们陷入了这样的死循环,自由因此而日益萎缩。
如果要问:同样一笔钱,我们自己花更有效率,还是由政府来花更有效率?我们当然会选择前者,可是,实际上,我们都在不由自主地把这笔钱交到政府的手中。
如果再问一个问题,在过多的管制和最低限度的管制之间,你会选择哪个?我们当然会选择后者,可是,实际上,我们都在有意无意地促成更多的管制。
阿马蒂亚•森关心的是享有自由的可行能力问题。因此,他强调要以公共行动来创造条件,使市场得以良好地发挥作用,让人们享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毫无疑问,森是支持将政府投入更多地倾斜到提升人们享有自由的能力上的。
总的来说,无论是弗里德曼还是森,都对自由市场的作用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因此,无论下一步的改革如何进行,都应该坚定地立足于市场基础。至于政府,我倾向于综合弗里德曼和森观点基础上的一个有限政府。
我们所追求的,无非是可以自由选择的那种自由。这一点,我们时刻不应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