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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的导论,具有独立价值

书评人:张开平 2009-02-13 16:29 赞[0] 收藏

韦伯对美国学界的初始影响,离不开帕森斯,一阵热炒过后,发现不对呀?韦伯不是这样的。问题是韦伯的真面目,即使在德国也仍在不断挖掘、解读中。韦伯并没有出版过一本叫做《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此乃美国芝加哥大学两位著名的法学与社会学教授,合作编辑、翻译的韦伯作品。

为帮助读者建立韦伯法社会学的思维框架,本书的英译者之一马克斯·莱茵斯坦,花了四十页篇幅,写了一篇“导论”,相当于韦伯法社会学导读,也是研梳理韦伯法社会学思想经典之作,非常好。该导论结尾处,特别把韦伯跟凯尔森进行比较,真是画龙点睛之笔。

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

作者:韦伯

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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