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控终端的中间商有个共同的特征,通过某些关键因素,如价格、地段等招徕顾客,搭建商品展示与销售平台,从而吸引供货商入驻。作为一个联结供应商与购买者的平台,其盈利模式本应挣取价差,即从顾客获利,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平台商的差价利润几乎为零甚至亏损,期利润总体几乎完全来自于厂家补贴。笔者认为,这种“畸形”状况的形成客观反应了买方市场的确切涵义。平台商也仅仅是买方话语权的法人代表——平台商间的激烈竞争使他们充分意识到代表买方行使话语权比代表卖方更符合实际,更有利可图。
行为营销学(陆剑清)
作者:陆剑清 主编
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