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村金融的问题,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样,是每年两会以及各界人士讨论最多的领域,也是从中央到地方、从理论到实务最为关注的一个方面。不管是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机制转换也好,还是银监会大胆创新推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也好,或者是中国人民银行要推进《放贷人条例》制订也好,均在国内外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个人以为,要真正破解农村金融问题,关键是要尽快构建多元化竞争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引导相关银行机构真正以农为本、促农发展,才能真正建立符合当前农村实际需要的金融体系。毕竟,在当前大多数县城以下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机构的背景下,作为一家接受上级经营绩效考核的商业化金融机构,其必然的选择就是对客户挑挑选选,只选取对其综合效益最大的客户,而一般的农户由于没有什么存款,也没有什么结算要办,因此就信用社客户经理个人意愿来讲,是最不高兴去办理的业务,也是对其、对信用社经营效益贡献度最小的客户群体。但是,如果县城以下地区不但有农村信用社,而且有国有商业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分支机构,有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有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小额贷款公司等放贷机构,那么好的客户是否愿意接受农村信用社提供的服务就很难说了。在充分竞争的背景下,农村信用社只好市场定位于三农,信贷定位于小额、流动、分散,加上中央、地方各种政策的引导,那么最难以贷到款的农户的难题就会得到真正解决,一个形式多元、功能齐备、竞争有序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就会成功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