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864年的《国家银行法》和2004年之后布什政府通过的法规,美国联邦政府有权随时查视银行的记录。该查视权归联邦政府所有,州政府不可搅局。根据宪法原则,美国宪法或联邦政府明确规定属于联邦政府的权力,州政府不得染指。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斯卡利亚帮了纽约州的忙。大法官一口咬定,纽约州检察长并非是在行使查视权,而是在行使其执法权,并没有染指联邦政府的“查视”权力。
资本市场联邦政府没有管好,这点不容否认,也没有人否认,联邦监管机构自己也不否认———如果监管得好,就不会出现规模如此之大的金融危机了。而反过来说,法律问题背后的事实问题会起到主导作用。
因此,如果资本市场联邦机构监管得好,我怀疑斯卡里亚大法官是否判纽约检察长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