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孤独终生的不幸的人,一个生前就享誉世界的作家:一个五六岁就会读书的神童,一个近四十岁才出名的天才。他对现代科学与艺术质疑(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利于敦风化俗),所以他后半生在农村度过,远离尘世;他不屑与向权贵和世俗低头,所以他的后半生颠沛流离,在法国瑞士和德国流浪。他是教育家,一本爱弥儿使他被称为“儿童的发现者”。他是哲学家政治家社会学家,一本社会契约论就奠定了他无可撼动的地位,自由与平等的口号直接导致了法国大革命的发生,他是罗伯斯庇尔的偶像。他是文学艺术家,一本新爱洛伊丝就足以证明了,据说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也受此影响。一个本可以动点经济头脑就可以衣食无忧的人,却将他的一生奉献给真理。在受人迫害的后半生,在贫苦的后半生,他想只选择抄乐谱渡日。他的所有作品都充满了天才艺术家热情洋溢的气息。这样的人的自传,难道不值得一度吗?
试问世间有谁敢把自己一生的事,无论巨细,统统写出来,并且让全世界的人来阅读、品评?直到目前为止,我所知的最有勇气的人莫过于卢梭了。晚年的他已经归隐,写这本书无疑是来回忆自己的一生的。名字虽然叫忏悔录,但本意并不是忏悔,只是用自己并不阴暗的人生衬托出周围人的阴暗。
我们姑且不论这本书里每件事的真实性,只说,这本书足以作为我们一生为人的标准。
在做任何事情之前,不妨想想,如果我们写一本忏悔录,是否敢把这件事写进去呢?如此一来,遇到事情,可为与不可为自然立见分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随时以这本书提醒自己,相信我们每个人都会活得坦坦荡荡,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