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凡事皆有度,失度必失误。很浅显的道理,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总有人不明其中道理。有的人为了一己之私利,胆大妄为,什么法律制度都统统忘到脑后,做事任由性情,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一旦以身试法,身陷囵圄,悔也迟矣。
近读明初刘基寓言故事集《郁离子》一书。内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一个蒙地的人披上狮子皮走到一座坟茔前,遇到一只老虎。老虎见他衣着狮子皮,远远地就逃走了,他以为老虎害怕自己,回到家里感到自己很是了不起,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了。第二天,他又穿上狐衣来到旷野,恰巧又遇上了那只老虎,老虎停下来斜视着他,久久也不肯离去,他恼恨老虎,便近前去叱呵老虎,这次老虎不但没有逃走,反而张开大口把他吃掉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蒙人之所以遇难,并非老虎真的怕他,而是这个蒙人自以为了不起,做事目空一切,肆意妄为,才自取灭亡的。
读罢此文,反思社会上一些骄横跋扈、恣意妄为之徒的结局,不禁令人冷汗浃背。遍观社会上一些不法之人,或啷铛入狱,或屡触法网,最终都身败名裂或身首异处,不也是犯了蒙人胆大妄为的毛病才逐渐堕落的吗?古语说的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胆大妄为是一切灾祸的根源,做官也好,为人也罢,行止都当遵循规矩,若做事事事出格,为人处处强出头,甚至拿法律法纪不当回事,自己以为别人都不如自己聪明,钻法律的空子,干损人利己的事情,久之,也必象蒙人自欺一样,落得个可耻的下场。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蒙人妄为”的教训,实可借鉴也,实当警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