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学者都知道,食也好,色也好,正是事物的两方面,只有联系两者关系的“性”才是关键,这也就是施特劳斯说的“中介”,我们古代所谓的“礼”,“如何 吃”比“吃什么”重要得多。《论语•乡党》里用大段大段的文字规定了饮食的诸般禁忌,麻烦得很,不妨抄录一下,“食而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 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 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原来有这么多东西不能吃,那么多时候不能吃,那么多情形不能吃。更多情形倒不是食物本身有问题,而是那些饮 食不能符合“礼”或者不方便符合“礼”。
饮食确实很有可能和聚敛财富、奢侈腐败等情形联系起来,虽然它本身在传统中并不是一种“文化”。甚至往往有“反文化”的嫌疑。吃饭的时间、次序、服装、仪 式都是文化,唯有以娱口腹的烹饪技巧算不上文化。传统文人较少会一本正经谈论饮食,直到袁枚以后才渐渐放开风气。毕竟根据经典,如果过多贪嗜饮食本身,不 免有“先财后义”的品质嫌疑。外国也一样。人类学家毛斯研究过很多种北美原始部落的“夸富筵”,好东西最后都被糟蹋,因为筵席是次要的,夸富才是重要的。 原始人显示实力的夸富行为虽与我们的道德追求相反,注重形式轻视内容的姿态却是一致的。
饮食是涉及国家命运的大问题。《尚书•周书》里 说,“一曰食,二曰货,二曰祀,四曰司空,五日司徒,六日司寇,七日宾,八曰师”,这八点即所谓的“洪范八政”,是以农立国的根本。饮食直接与立国相联 系,绝非个人的自由选择,所以不能轻易浪费。班固进一步解释说,“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渭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 本。”于是他杜撰出“食货”这个词取代司马迁的“平准”,后来被广泛引申到社会经济。但是,“食”和“食货”终究因为近“利”而被“义”所压制到社会边 缘,我们只能在典籍的夹缝中偶尔看到古代中国人饮食的情景。 《人和食物是平等的》是一本读起来很舒服的书。
作者在后记里说:“希望这本书不是菜谱,也不是觅食指南,而是我们和食物的《老友记》。”这句话说得真好,而事实上,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正是如此。
看过不少与美食有关的书籍,大多逃不脱“菜谱”与“觅食指南”两个范畴。可是实际上,大多数菜谱的可操作性都不强,别指望能够真的按照菜谱做出一道令自 己或者家人朋友满意的菜来,因为在做菜的时候,必须要加入个人的感情或者依据用餐者的喜好做些调整,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至于“觅食指南”更是 有些荒唐,人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去寻找食物的,你之蜜糖,说不定对于他人来说就是砒霜。
这本书写得很轻松,甚至可以说诙谐,篇幅也不长,两分钟就能看完一篇,每篇之间几乎没有相连的关系,可是总会吸引着人把目光移向下一篇,一篇一篇看下去,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