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30年,国人活来活去,内心还憧憬着什么?
历史开了一个既非善意亦非恶意的“玩笑”!时间进入2009年,距离改革开放的真正发端31个年头。30年,中国经历了什么? 30年,国人的内心,都留存下什么?
今日韶山冲与虎头沟
湖南省韶山冲——毛泽东诞生地,人们心中的“红色圣地”。从70年代末的悲哀、80年代的冷落、90年代的摸索,到跨入21世纪,曾经宁静碧绿的山坳已飘荡着商业的彩旗。毛泽东的威名、故事和遗物,变相为商品,成了他故乡最大的旅游收益和不可缺少的财政收入来源。
30年,中国经历了什么? 看看韶山冲就知道了。30年前的韶山圣地,这里的老乡虽苦苦农耕,但仍食不果腹。但他们蔑视商人的铜臭,将私人买卖斥为“资本主义的东西”,似乎他们活着都不食人间烟火。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大潮席卷而来,毫不留情地冲刷了韶山。起初,韶山人在浪涛漩涡中晕头转向,但很快就拨正了船头,迅速显示出驾驭商海的魄力和能力。韶山冲的人大代表毛雨时说:“贫穷并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指出的方向是正确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由先富起来的人带领其他人共同富裕。”
鼓“韶山”之名气,打“韶山”之招牌,贴“韶山”之标签,卤猪制品、电缆磨具制造等当地土特产品迅速行销全国,甚至远销俄罗斯等国。韶山市最富的是毛泽东的出生地韶山冲:全市第一个摩托车村,第一个有线电视电话村,第一个“小康”村。韶山冲有一半以上的人家做生意,家家户户都有现代化的电器和家具,有的还买了小轿车。韶山地区的“百万富翁”不少出在韶山冲。截至1999年,韶山个体工商户已达3 000多户,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达60%以上。据当时韶山市市长介绍:“韶山农民年人均收入达到2 800多元,在湖南第一个步入了‘小康’。”
2003年是毛泽东诞辰110周年。在这位伟人故里,当地一位民营企业主出资160多万元,“买断”了韶山烈士陵园40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个占地10多公顷的陵园是韶山市的标志性旅游点,也是国家公布的全国重点烈士陵园之一。
买主苏妙功20多年前还只是韶山市杨林乡善湖村的一个普通农民,他做梦也没想到能创下这番家业。“是‘伟人经济’成就了我的今天!” 这位在当地颇有名气的民营企业主万分感叹。种过田、当过油漆工、办过谷酒厂和白铁加工厂的苏妙功,从1992年开始,就看准了毛泽东故里旅游纪念品开发的广阔市场。从经营纪念品批发业务起家,到开发、生产、销售毛泽东铜像、银像、纯金像以及伟人屏风等系列旅游纪念品,如今的这位韶山丰圆旅游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已是拥有千万家财的“富翁”。“买下烈士陵园是为了做大旅游产业。明年将以烈士陵园为基地,在周围征地20公顷,投资建设毛泽东像章纪念馆、毛泽东与世界名人蜡像馆等系列纪念场馆,同时建设一座星级宾馆和水上乐园等旅游配套设施,提供吃、住、行、游、购、娱全方位旅游服务。”富裕的确可以使人踌躇满志。苏妙功还说,要在今后几年更好地借助“伟人故里”这一品牌,把自己经营的韶山丰圆旅游有限公司办成中国乃至国际性的“金牌”旅游企业。“在韶山,比我有钱的人很多,但我有信心成为这里最富有的人。”
苏妙功朴实而自信地道出一个事实: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圣地”——毛泽东故乡韶山有一批像他这样的“伟人经济”受益者,有一批借势闯市场的“风云人物”。“百万富翁”们成了韶山致富的带头人,他们以各种形式帮扶贫穷的乡亲,每年捐赠用以脱贫、教育、福利事业的款项达数十万元。1999年,苏妙功就说过:“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让乡亲们都富起来,让毛主席的家乡人共同过上好日子。” 10年后的今天,他的诺言得到了部分兑现。
韶山市著名的“毛家饭店”女老板汤瑞仁是韶山风云人物之一。她经常说:“是毛主席让中国人站起来,邓小平让中国人富起来。” 1987年,毛泽东的邻居汤瑞仁借“地利”之便,率先在韶山冲毛泽东故居对面办起了个体经营的“毛家饭店”。“毛家饭店”迅速蜚声中外,这要归功于1959年毛泽东与她家人的一张合影。独特的经营服务,借助伟人效应出名的“毛家饭店”成了金字招牌,国内餐饮界经营者以“毛家饭店”品牌在10多个城市办起了分店。1999年,在全国拥有18家连锁店的“毛家饭店”发展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年近古稀的汤瑞仁出任公司董事长。2003年9月,见证了韶山“伟人经济”发展历史的“毛家饭店”,被规划迁往距离故居一公里外的毛泽东纪念园附近。伴随着“东方红,太阳升”的余韵,炊烟袅袅飘荡,这一年,汤瑞仁在韶山的“毛家饭店”经营收入超过800万元。
几乎就在汤瑞仁忙着迁址“毛家饭店”的同时,她的大儿子毛命军,也开始忙碌一件与“毛家饭店”没有多大关系却有可能载入韶山旅游文化史册的大事。经过毛命军等人的精心运作,由国内20多位专家学者历经两年时间考证研究而成的传统古乐——“韶乐”重现韶山。总投资1 000万元的韶乐演奏中心已屹立于毛泽东纪念园东门。作为毛氏宗亲,毛命军在毛泽东诞辰110周年纪念会上以韶乐指挥的身份亮相。毛命军一家最先受益于“伟人经济”,而毛命军无疑又在现代“伟人经济”的发展中写下不凡的“创意”。
“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当年毛泽东为全国树立了榜样。1964年,在毛泽东主席“农业学大寨”的号召下,陈永贵领导的大寨一时成了亿万人瞩目的地方。“铁姑娘”郭凤莲和所有的大寨人一起战天斗地、斗志昂扬,在最辉煌的时候,郭凤莲当选为大队党支部书记。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为止,大寨一直是“中国最著名的乡村”。
然而,历史对郭凤莲和大寨人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大寨在一夜之间名闻天下,又在一夕之间名声扫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当重视生产效率的农业承包制在全国被推广以后,大寨模式转而遭到了否定。而今天,这块“样板”又成为吸引众人的旅游资源。当年红极一时的郭凤莲现在正在追赶市场经济的大潮:以大寨和她的名义招商引资,受聘于外地民企任名义顾问等。她和这个社会都在利用名人效应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从历史光环中走过来的郭凤莲,如今是大寨经济开发总公司的董事长,手下有10家企业,去年大寨年收入达到1亿元人民币,村里510人,年人均收入4 100元,仍是远近闻名的富裕村。郭凤莲,这位人民公社时代的风云人物、“大寨铁姑娘”,如今是商业集团的董事长、大寨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她带领着大寨人在致富的道路上继续前进。
游客们为怀旧来虎头山,无意中给大寨人带来了新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游客的增多,民间自发的旅游经济逐渐红火。起初偶有两三个妇女在山上陈永贵副总理的墓前卖花,老有游客询问有无大寨纪念品,她们就简单收集一些手工绣花鞋底、虎头枕之类的充数,没想到生意颇红火。一条创收的佳径就这样出现了。近年来,仅大寨村里就有近50多家旅游纪念品商店,10多家“炕头旅馆”和“窑洞饭店”。为了让游人更全面地了解大寨的历史变迁,大寨镇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在附近山上修建或修葺文化馆、展览馆,中央美术学院的师生们在这里设计雕刻了反映大寨历史变迁的雕塑群,从前村民用过的农具、炊具以及一些珍贵的图片资料也都被专门陈列展示出来。每逢“国庆黄金周”等长假,参观游客多达数千人。整个大寨镇现有营业景点10多处,旅游经济收入达300多万元,接近整个大寨年均财政收入的1/3。大寨镇副镇长高玉良说:“现在大寨的旅游资源还只开发了一部分,政府已经制定出下一步的总体开发可行性报告,要让大寨的观光旅游进一步发展壮大。”
2008年9月27日,第八届全国“村长论坛”在昌平召开,会上发布了中国名村影响力排行榜。山西昔阳大寨村,荣膺2008年中国名村影响力口碑指数第一、综合指数第二、魅力指数第三、绿色指数第五。
昔日的红色“圣地”,都不约而同地经历着这样的阵痛和蜕变。从井冈山到瑞金到延安再到北京,红军长征途中的每一个角落,共产党土地革命过的每一块地段,共和国统辖的每一片领土,都或多或少、或早或迟地受到市场经济的“扫描”。30年,在这种“扫描”下,国人的内心都留存着什么?至少从红色圣地匆忙的人群中,能看出一些端倪。
中国当代民(私)营经济的缘起
改革开放滋生了民(私)营经济,它正在改变经济和社会的格局,而改革本身又在痛苦地摘除自身肿瘤。中国经济发展与许多国家和地区一样,属于政府主导型。意识形态和政治控制的松紧、人事的更替、各种利益集团的撞击和妥协等无不影响和干预经济,特别是对民(私)营经济发展的影响。在中国,僵化保守的观念、体制一直在悄悄地同现代特点的私人资本以及人的智慧、创造力进行着一场较量。中国的大变革是顺应历史的特殊变革,中国是一个有东方特点的正在市场化的大国。
为了研究和阐述的方便,应该先对私营经济的内涵与外延加以明确的界定。因受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学术认知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中所特有的“正名”观的影响,私营经济有一些较为“软性”或“中性”的代名词,如民营经济、非公有经济、非国有国营经济等。当然这些用语之间在用法上有一些差别,有人会认为非公有并非一定私有,非国营并非一定私营。
英文“economy”(经济)一词来源于拉丁语conomia 和希腊语oikonomia,本来意思是对家庭或国家收入的管理,后来延伸为对家庭、企业、社区、组织或政府的一切收入、支出、财富、资源、投资、生产、流通、消费、分配活动进行有序、有手段、有目的地参与、操作和管理。很显然,倘若这些参与、操作和管理建立在私人所有的基础上,就成了私营经济。私营经济不但有所有制的属性,还有着经营形式、管理形式、生产形式、流通形式、分配形式以及文化形式等多重属性。私营经济有一些必不可少的条件:一是产权界定,若没有其作为保障,就会得而复失;二是市场经济,若没有其作为平台,便无从运作;三是法治完善,若没有其作为规范,就会陷于混乱。
人们对于民(私)营经济的认识,还始终停留在“一种必要的补充”和“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种适应生产力水平较低状况的经济形式”。通常将民(私)营经济界定为财产属于私人所有、存在雇佣劳动、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也就是说民(私)营经济具备三个要素:第一,从所有制关系上讲,财产属于私人所有,是一种生产资料私有制;第二,从劳动关系上讲,以雇佣劳动为基础,而不是以业主个人劳动为基础,存在剥削;第三,从经营目的上讲,以盈利为目的,赚取利润是其发展的根本动力。对民(私)营经济本质的认识仍停留在表象阶段。
当前,人们对资本模式与资本主体的问题的讨论相当激烈。西方学者引入了人力资本、劳动资本、智力资本、知识资本、技术资本、专长资本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社会资本。总之,一切可以造成增值的有形或无形的运作、活动、行为、创意、构想、专长、关系、背景、功能等都可以转化为资本。资本的主体也可以是处于任何经济地位、从属任何社会阶层、具有任何职业专长的人士。总之,人人都可能成为资本的参与者、分享者和占有者。一个相对合理的社会制度就是保障、协调和促进上述多元资本主体进行多元资本形式的良性互动和健康发展。一个“理想”的现实社会或“现实”的理想社会应当是,至少大多数人能够对社会财富有权利和机会参与和分享“私有”,而不是平分“公有”。也就是说,鉴于目前人们的精神状况、肉体状况和能力状况存在差异,先不必考虑一块小饼该如何平分,而是尽量让一部分有能力者尽可能地生产出更大更好的饼,即便有些人占了大份额,但分得最少的人也比原来的状况好得多。正像国家是“必要之恶”一样,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私营经济也是“必要之恶”。
1953年10月15日,毛泽东点明总路线的要旨在于“解决所有制问题”,即扩大国有制,将私人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有制,“这样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结果,不到3年,社会主义改造就基本完成,我国大陆上的资本主义经济基本被“消灭”了。1956年,国家对合营企业进行了改组改革,主要内容是改组、合并工业企业,调整商业网,并根据国家的需要,统一调配各企业的设备、资金、技术和劳动力。1958年,在全国“大跃进”的形势下,我国进行了更大规模、更深入的经济改组。经过这次大改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
在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以后,1956年我国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只剩下16万人。1956年9月,陈云在党的八大上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这样的——在工商业经济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济和集体经济的补充。”这是在新形势下明确了个体经营的地位。在此以后,国家注意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个体工商业又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到1957年底,全国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又发展到104万人。在“文革”期间,极左思潮达到登峰造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个体经济被看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东西,是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因而被大加批判,并被名正言顺地当做“资本主义尾巴”来割。在“四人帮”的“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的错误口号下,个体工商业不断遭受打击并被砍掉。到1976年个体工商业濒临被“砍光”,全国只剩18万人。到了1978年,全国个体劳动者只有14万人,个体经济已丧失了合法地位。
有关“民营”与“私营”的概念之争
民营经济的概念可谓是中国理论界的独创。改革开放后,就像“待业”“下岗”作为“失业”的某种遁词或委婉语,甚至文字游戏一样,“民营经济”的用法,在政治上是一种心有余悸的结果。近来,国家和理论界勇于正视现实,在一定范围内明确使用了“失业”一词。“民(私)营经济”的用法也是如此。在各种关于民营经济的定义中,一般都包括个体和民(私)营经济。民营经济的概念的出现,可以说是个体和民(私)营经济发展的一种延伸。也有的人愿意用更有弹性的一种否定构架“非国有经济”。
民营经济的概念从什么时候正式开始使用也许很难确定,不过在1942年,毛泽东在其《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中就曾这样提到:“只有实事求是地发展公营和民营的经济,才能保障财政的供给。”(《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860页)改革开放初期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补充,极大地推动了个体经济的发展。1988年宪法修改时又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内容,充分肯定了私营经济的地位,同年国务院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企暂行条例》。
此后,我国的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与个体和私营经济相关的各种经济形式不断出现,如果仅仅提个体和私营经济则包容不了相关的经济成分。于是,民营经济作为一种涵盖面更宽的概念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党的十五大以后,人们对个体和私营经济有了新的认识,国家也相继出台了规范个体和私营经济主体的有关法律,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形式更加多样化,民营经济概念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
笔者认为“民营”是对“国营”而言,是一种经营方式的不同。“私营”或干脆说“私有”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本质属性来界定的,可以说既非公有,那么就一定是私有。任何在这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或灰色地带,如国有民营、集体所有制、“挂靠制”等,是由产权不分明所造成,只是中国在一定历史阶段所特有和暂时的现象。从现代西方的所有制看,私有可以是个人私有、家庭私有、极少数人的私有、集体的私有,也可以是某上市公司全体股民的私有,其中包括拥有本公司股份的职员的私有。当然,这种散户股民的私有,并无决策和管理的权力,但有投票决定董事会的权利。从广义来说,“个体经济”也是“私营经济”的一种形式,一种在量化上经营规模较小的经济,即由雇工比率、资本大小、生产多寡等标准来判定,二者是从属而非并列的关系。
从我国特定的法律角度说,国家有关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工商管理局对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的登记管理,一般按自然人和法人两大类进行:前者包括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后者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在所有的这些企业登记形式中,没有民营经济的组织形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曾明确规定,今后一律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 (私营经济)的说法,而不用“民企”(民营经济)的说法。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口径,私营企业分为个体工商户和民企两部分。
全国政协副主席经叔平2001年11月在中国民营经济论坛上提到:“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得益于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中国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提到:“直到十五大之后,民营经济才与中国经济真正融为一体,被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才从体制外放进了体制内,不再是异己,现在成了自家人。”这两位专家仅将民营经济归为个体和私营经济两种形式。在法学专家曹思源看来,民营经济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党的十五大明确的说法也是个体私营经济,而根本没有民营经济这一说。民营经济的本质就是个体、私营企业(以下简称私企),也有人认为就是私营经济。在我国,私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私企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盈利性经济组织”,广义的私企还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以私人资本为主的企业组织。为避免太多的争论,本书采用民(私)营经济这一说法。
当代民(私)营经济的现状
从1993年到2003年,民企数量增长了33倍,年均增长28.87%。截至2004年上半年,民企已达到334万户,从业人员超过4 700万人。调查结果表明,从1993年到2003年,民企注册资本增长了52倍,年均增长48.41%,从业人员增长了12倍,年均增长27.72%。2003年的民企产值比1989年增长了48倍,年均增长47.15%。2003年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则比1989年增长了近56倍,年均增长49.51%。在总量增加的同时,民企的经营规模继续扩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截至2003年底,民企户平均从业人员14.3人,比2001年增长了6.88%。2003年民企户年均注册资本达117万元,比2001年增长了24%。中国非公有经济发展迅猛。全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产值在全国GDP中所占比重已高达1/3,中国城镇七成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由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从农村转移出的七成以上劳动力在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就业。2004年,中国民企全年出口额首次破千亿美元大关,达10 116 000万美元,同比增长了68.6%,增幅分别超过国企和外资企业57%和近28%。
2005年2月24日对消除非公经济发展体制障碍是一个重大的突破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公布于世。这个文件提出:中国将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改变非公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为维护非公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财产;有关部门须按照宪法修正案规定,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与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国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出的行政复议等,政府部门必须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要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加以考虑,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若干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和要求:一是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按照“平等进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并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以及参与国企改组改造等方面,提出了改革方向和政策性意见。
二是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开发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另外,要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
三是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大力发展各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四是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以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健全各类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
五是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六是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生产经营特点,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七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体系,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若干意见》还提出,在证券市场发行、上市方面,中国非公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将实行同等待遇。中国将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中国还将对非公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同时,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方式,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作用,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中国将改进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开展质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中国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为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将逐步扩大中国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提出支持建立创业服务机构,鼓励为初创小企业提供各类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
2005年3月1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调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非公有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拓宽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渠道,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和非公有制企业权益;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非公有制企业要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环保等规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从2001年至2006年9月,城镇民营经济的就业人数从1.5亿人增长到2.07亿人,净增5 700万人,与此同时,国有单位减少了1 500万个岗位。同时2000年以来,民企税收增长率5年来一直保持在40%以上,2005年民企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8.8%。2006年,中国广义的民营经济产值比重占全国GDP的65%左右,占年度经济增量的70%~80%,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这一年,全国有2 576万家个体工商户,每户平均资金近2.53万元,涉及家庭人口7 500多万人;全国共有494.7万家民企,每户平均注册资金151万元,民企投资者人数近1 300万人,涉及家庭人口近4 000万人。民企高层管理人员比投资者人数更多,涉及的家庭人口更多,这对中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产生深远影响。民企已成为吸纳中国社会就业的绝对主体。截至2007年,登记注册的民企近600万户,注册资金总额超过9万亿元,从业人员达7 100万人。在GDP贡献方面,民营经济2007年占我国GDP比重已达60%,2010年这一比例有望达到75%。在税收贡献方面,2000年以来,民营经济税收连年保持40%以上的增长。2006年民营经济纳税总额占全国比重为37.23%,2007年这一比重已经达到了53%。从全国各省区数据看,非公经济的税收占当地税收比重均达50%左右,部分地区甚至达到75%。
民营经济提供了我国70%的技术创新,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泉。我国民营经济仅占社会资源1/3的比重,却使我国GDP增长了2/3,可以说,民营经济用较少的社会资源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2007年民营经济投资增长了36%。截至2007年11月,城镇中全部民营经济固定投资总额达到5.67万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了36.3%,高于全国平均增速9.5个百分点,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6.4%,比2006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截至2007年第三季度,登记注册的全国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民企)达到5 387万户,增加了40万户,比2006年底增长了8.2%,预计全年增加超过50万户。同期全国民企注册资金总额为8.8万亿元,增加1.2 万亿元多,比2006年底增长了16.5%;从业人员为7 058.6万人,比2006年底增加了9.8%;投资者人数为1 362.1万人,增长了7.1%。此外,2007年,民营上市公司数量达410家,比2006年增加了33家。2007年对上规模民企的调查显示,在海外投资方面,上规模民企有118家在海外独资新建企业,84家在海外合资新建企业,16家兼并企业。上规模民企已在海外开展的经营类型包括建立销售公司、建立生产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开展工程承包和从事资源开发,其中以建立销售公司居多,有411家。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结说:“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和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温家宝还进一步指出,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认真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尤其要解决市场准入和融资支持等方面的问题。
2008年,反映民营经济发展变化的十大信息格外引人注目:第一,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并对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第二,汶川大地震后民企踊跃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据全国工商联对上报的8 000多家企业的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5日,捐赠现金51.5亿多元,捐赠物资10.9亿多元,共计62.4亿多元。第三,7月19日至20日、11月14日至15日,以及11月21日至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三度考察了珠三角以及浙江的民企。第四,7月25日,全国首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及管理制度的《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首次通过制度的形式正式承认了民间贷款机构的合法地位。第五,联想集团、李宁集团等多家民企积极参与北京奥运会。此外,民企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从“神一”到“神七”的制造发射,仅浙江就有6家民企凭自身核心技术先后参与了制造过程。第六,9月3日,可口可乐和汇源公司宣布实施涉及金额24亿美元、迄今中国饮食业最大的并购交易。第七,9月26日,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12月26日,由全国工商联和北京大学共同主办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30年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第八,11月间,以430亿元财富第三次当上胡润榜的“中国首富”、原国美集团主席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了警方调查。第九,12月15日,国内首家民营航空公司奥凯被迫提前停航。第十,继“4万亿”财政刺激计划之后,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其中30条中有5条以上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截至2008年9月,登记注册的民企达到643.28万户,较2007年底增长了6.67%。截至2008年10月,全国民企进出口总额完成3 743.6亿美元,同比增长了33.5%。截至2008年11月,全国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 495亿元。在2009年,空前的挑战也孕育着新的重大机遇:一是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二是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三是国内经济相对低迷为民企低成本扩张带来新的机遇;四是世界经济相对萧条,为民企“走出去”并在全球实现资源配置带来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