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十二条军规,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又规定,凡能意识到飞行有危险而提出免飞申请的,属头脑清醒者,应继续执行飞行任务。第二十二条军规还规定,飞行员飞满上级规定的次数就能回国,但它又说,你必须绝对服从命令,要不就不准回国。因此上级可以不断给飞行员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如此反复,永无休止。
是不是感觉这第二十二条军规很荒谬,也很无耻?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类似的“军规”:如果你不创收,没人能养活你;如果你能创收,下了岗也饿不着你。所以你不下岗谁下岗?——某领导对下岗人员如是说。
“第二十二条军规”很多时候只是那些强势人物用来让自己蛮不讲理的行为变得理由充分无懈可击的借口罢了,越是听起来冠冕堂皇,说这些话的人就越是蛮不讲理。对于这种让人厌恶的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像书中的约赛连一样,离开这个充满欺骗的地方。